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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建校60周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2016-10-19 09:51  


 

 

各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纪念学院建校60周年,积极搭建普法教育平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近期团委学生工作处与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共同举办学院2016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主题是:贯彻“七五”普法规划,争做遵纪守法青年。

二、参赛对象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学院全日制大二学生和五年制高职部二年级学生。

三、竞赛内容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出题范围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经济法、程序法等法律部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编制复习提纲供大家复习使用,复习提纲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其他与日常生活、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重点考查大学生对基本法律常识的掌握及应用情况。

四、活动安排

本次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组织,高职大二、五年制高职二年级全体同学参加,青年法学社大二全体同学单独参加初赛,时间暂定于11月10日晚上,采取书面闭卷考核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三种,团总支负责安排考场及专门监考人员。初赛试卷由思政部从复习题库抽取印刷,各团总支将参加初赛考试人数于11月2日前报思政部臧学运老师,届时到思政部领取试卷,考完后各团总支自行组织阅卷。

根据初赛成绩,每二级学院(部)组建20名选手组成复赛代表队参加学院复赛,并于11月14日前将二级学院带队老师及参加复赛选手报名表发团委组织宣传科孔令香老办公系统。青年法学社单独选出20名选手组队参加学院复赛。

(二)复赛

复赛由各二级学院(部)代表队、青年法学社代表队参加,采用书面考试形式,暂定11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参赛代表队(20人)平均成绩选取前四名进入全校决赛。

进入决赛的代表队每队选派4名学生参加,11月21日前参加学院决赛的代表队将带队老师及决赛选手报名表发团委组织宣传科孔令香老师办公系统。

(三)决赛

决赛暂定于12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赛采用代表队现场作答形式,基础分100分,包括必答题、抢答题、综合作答题、风险题等类型。

决赛基本程序:每代表队1号选手必答题→每代表队2号选手必答题→第一轮抢答题(6题)→每代表队3号选手必答题→每代表队4号选手必答题→第二轮抢答题(6题)→综合作答题(每代表队1题)→风险题(每代表队2题)。

各题型介绍:必答题,每位选手依次参加,每题10分,答对计分,答错不扣分;抢答题,每个代表队都可抢答,代表队派一代表作答,每题10分,答对计分,违规抢答、答错扣相应分;综合作答题,集体讨论,派代表答题,每题20分,答对计分,打错不扣分;风险题分10分、30分、50分三个档次,答对计分,答错扣相应分。

五、活动说明

1.本次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由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提供复习提纲,初赛、复赛出题在复习提纲范围内,决赛阶段出题可适当超出复习提纲。各团总支做好学生复习及初赛组织工作,团委学生处做好复赛、决赛组织工作,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做好初赛、复赛和决赛阶段业务工作。

2.根据二级学院(部)复赛、决赛团体总成绩,评选集体一二三等奖,评选优秀组织奖,并为优秀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本次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由团委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共同主办,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青年法学社协办。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潍坊职业学院2016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赛/决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2.潍坊职业学院2016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团委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课教学部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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